【得參加複試】110學年度碩士班考試(法律組)口試通知
口試日期:110年3月16日(星期二)下午
報到地點:志希館 8 F ( I-808 )產經所辦公室
報到時間:中午12:20
報到時請繳交文件:
1. 大學成績單一份。
2. 身份證(查核身份之用,若遺失請攜帶健保卡(要有照片)或駕照或其他文件證明身份)。
3.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TOCC評估表新型冠狀病毒TOCC評估表
4. 戴口罩。
※ 報到前請詳閱新冠病毒肺炎防疫措施說明,並請自行列印攜帶文件。
※ 請務必準時參加,未參加口試者視同棄權。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(03) 425-1761 或(03)422-7151轉66450或66480 。
※ 欲開車免費進入本校校園,請攜帶此口試通知單,請盡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本校停車位有限。